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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

广西药检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10-27 分享:

目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中国广西口岸药品检验所、广西药品包装材料容器产品检测中心)成立于1953年。现有实验室总面积24027平方米,拥有大型精密仪器150台件,仪器设备总价值约2亿元;是自治区本级唯一法定药品检验机构,进出口广西药品唯一检验通道,检验报告在60多个国家、地区得到互认。

负责全区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以及药品包装材料容器产品的检验工作;指导全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质量检验机构相关业务技术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共1个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度

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9381.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036.0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62.60万元,增长6.3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38.7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82.25万元,增长7.23%,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抽验经费(中央资金)、仪器设备购置(中央资金)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我单位无此项收入),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我单位无此项收入),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事业收入0万元(我单位无此项收入),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经营收入383.34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3.42万元,下降24.35%,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2021年经营收入较上年减少。

6.其他收入13.9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1.90万元,下降46.03%,主要原因是开展的科研任务较上年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8.上年结转和结余345.0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5.67万元,增长50.43%,主要原因是广西科技厅、中国食品药品检验定研究院等外单位转来的科研经费结转到2021年支出的金额较上年增加。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9381.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281.8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62.60万元,增长6.3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410.54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18.96万元,增长9.35%,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抽验经费(中央资金)、仪器设备购置(中央资金)。

2.教育支出(类)38.05万元,较上年增加24.94万元,增长190.24%;主要原因是疫情好转,举办培训班较上年增加,培训费支出均在预算范围内开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48.48万元,较上年增加147.18万元,增长36.68%,主要原因是新增入编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较上年增加;卫生健康支出(类)111.02万元,较上年增加27.19万元,增长32.43%,主要原因是新增入编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较上年增加;住房保障支出(类)173.73万元,较上年增加32.81万元,增长23.28%,主要原因是新增入编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上年增加。

3.结余分配54.02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缴纳所得税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7.49万元,下降46.78%,主要原因是经营收入较上年减少。

4.年末结转和结余45.2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40.98万元,下降88.28%,主要原因是经营收入、科研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04.13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74.09万元,增长9.23%。其中:基本支出2683.83万元,项目支出6120.3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315.68万元,支出决算为880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3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549.71万元,支出决算为793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12%。主要用于药品事务、事业运行、信息化建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预算与决算的差异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抽验经费(中央资金)、仪器设备购置(中央资金)资金。

(二)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8.05万元,支出决算为3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与预算无差异,主要用于技术人员业务技能提升培训。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46.28万元,支出决算为54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以及支付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生活补贴等。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7.43万元,支出决算为11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职工医疗保险。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4.21万元,支出决算为17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83.8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26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1%,主要是2021年追加增人增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4%,主要是加强车辆日常管理,节约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

按本部门决算类级经济分类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216.06万元,其中办公费23.35万元;印刷费0.66万元;水费2.79万元;电费2.10万元;邮电费4.98万元;差旅费10.19万元;维修(护)费42.29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3.79万元;公务接待费0.39万元;劳务费3.06万元;工会经费30.01万元;福利费9.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69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4.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7%,主要是追加了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4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6%,比上年增加25.62万元,我所“三公”经费支出均在预算范围内开支。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购一辆公务车16万元,同时,现有公务车辆维修费较上年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基本情况是我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6万元,原因是因业务工作需要购置了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药品、化妆品、进口药材等日常监督抽验工作。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56%,比上年增加9.29万元,主要用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监督抽验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车辆维修费、汽车加油等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药品、化妆品、进口药材等监督抽验工作较上年增加,公务车辆运行支出均在预算范围内开支。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5万元,平均每辆2.5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1%,比上年增加0.32万元,原因是2021年公务接待任务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均在预算范围内开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人次4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0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9.06万元,降低11.8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2万元,增长0.61%。主要原因是:维修费较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64.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44.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0.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9.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73.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4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34.9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8.8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73.29%;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5.2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必要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7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度我所共有13个200万元以的项目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其中:200万元以下项目无需要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25.24万元,项目资金共6117.77万元,占项目资金的88.68%。绩效自评结果显示,项目的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也比较好,达到了预期效果。13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从评价情况来看,我所已完成年初定的绩效目标,资金支出进度已经达到考核要求,部门履行职责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年初设定的目标不够精准、量化指标不够全面,今后我所在申报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时,将紧紧围绕我所的职能与预算项目实施工作,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精准性,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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