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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

广西药检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5-02-13 分享: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2025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第一部分: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承担资质认证范围内检验检测工作。承担药品、化妆品、生物制品、药品包装材料、洁净环境等监管的技术服务工作,开展相关检验检测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工作。开展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质量分析研究及与安全性、有效性相关的研究工作。开展药品检验检测相关领域的交流合作。承担地方药品标准中标准物质的标定、研制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包装材料容器产品检测中心)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下属机构。

我院内设共16个科室,其中一是中药民族药检验研究所、化学药品(药用辅料和包装材料)检验研究所、微生物检验研究所、药理毒理(生物制品)检验研究所、化妆品(保健食品)检验研究所、监督抽检中心、玉林实验室等专业业务科室7个;二是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规划部、业务技术部、质量控制部、设备管理部、科研与成果转化中心、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管理科室9个。

第二部分: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支总预算8,019.80万元,同比增加121.67万元,增长1.54%。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8,019.80万元,同比增加121.67万元,增长1.5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6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85.54%,同比增加279.77万元,增长4.2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79.8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7.23%,同比减少87.10万元,下降13.06%;上年结转结余58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7.23%,同比减少71万元,下降10.91%。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原因是新增项目支出。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为8,019.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961.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93%,同比减少149.29万元,下降4.80% ;项目支出预算5,058.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07%,同比增加270.96万元,增长5.66%。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649.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38%,同比增加162万元,增长2.1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252.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5%,同比增加8.53万元,增长3.50%。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44.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6%,同比增加0.53万元,增长1.19%。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72.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1%,同比增加0.85万元,增长1.18%。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961.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93%,同比减少149.29万元,下降4.8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526.4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31%,同比减少145.62万元,下降5.4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9.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4%,同比减少5.05万元,下降1.9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5.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25%,同比增加1.39万元,增长0.76%。 

2.项目支出预算。

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5,058.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07%,同比增加270.96万元,增长5.6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4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4.74%,同比增加减少4.50万元,下降1.84%。

商品和服务支出3,873.3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76.57%,同比增加479.92万元,增长14.1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4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02%,同比增加14.77万元,增长40.23%。

资本性支出893.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7.66%,同比减少219.23万元,下降19.7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860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89.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252.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44.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科目72.9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860元,其中:基本支出2,961.52万元,项目支出3,898.4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信息化建设140.2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日常信息化运行与维护等。

药品事务3,758.2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药品、化妆品监督抽验,进口药材检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运行,药品安全标准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事业运行2,591.2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106.5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退休人员补贴、退休人员物业服务补贴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21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我院在职在编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8.60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我院在职在编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事业单位医疗44.9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72.9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我院在职在编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61.52元,其中:

人员经费2,526.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9.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5.15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3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7.88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34万元,同比减少31.98万元,下降52.15%。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1.46万元,同比增加0.14万元,增长10.61%,符合预算编制定额标准。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安排接待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上级部门等来访人员到我单位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27.88万元,同比减少32.12万元,下降53.5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减少28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88万元,同比减少4.12万元,下降13.5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发生的汽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事业运行预算2,591.27万元。主要用于我院人员经费以及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公用经费支出,如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差旅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2,858.48万元,同比减少16.56万元,下降0.58%。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306.8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74%,同比减少97.42万元,下降24.10%;分散采购2,551.5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9.26%,同比增加80.86万元,增长3.27%。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07.48万元,单位资金4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安排资金502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210.7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77.34%;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服务类采购预算647.7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22.66%。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院保留公务车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2025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27个)均已编制绩效目标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预算资金5,058.28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日常运转类项目、工资类人员经费项目和涉密项目等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25年重点项目“仪器设备购置(中央资金)”,预算资金150万元,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为:根据国药监科外〔2019〕35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的通知》、国药监科外〔2019〕37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的通知》建设B级药品、化妆品检验实验室,同时,为完成广西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广西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桂药监〔2021〕30号)、《广西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任务分工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08号)等工作任务,配备我院仪器设备,完成日常检验检测工作任务,提升检验检测能力。设1条数量指标:仪器设备购置(中央资金)项目政府采购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数量≥7台。

设1条质量指标:政府采购仪器设备验收合格率(=100百分比)。设2条时效指标:①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安装、调试完成时限;②仪器设备质保期内设备故障响应时(当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24小时之内响应)。设1条成本指标:仪器设备购置(中央资金)政府采购成本≤150万元。设1条经济效益指标:通过政府采购仪器设备,提升检验技术能力水平,检验检测任务增长率≥1%。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通过政府采购仪器设备,药品、化妆品、药包材、进口药材等各类抽检的检测按指定项目执行率≥90%。设1条可持续效益指标:政府采购仪器设备使用年限>10年。设1条满意度指标:客户满意度≥9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在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2025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广西药品检验研究院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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