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04 分享:
2016年1月22日,从广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4号)获悉,由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组织起草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调制鲜湿米粉(DBS 45/032-2016)”获发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调制鲜湿米粉的术语和定义、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等方面。
近年来,广西食药检所深入挖掘地方特色,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积极发挥标准化引领作用,重点加强了农产品、生产加工食品、中药壮瑶药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这项自治区级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效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对助推具有广西特色的食品质量提升和产业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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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拥有中药民族药资源物种总数7506种,位居全国前列,中药壮瑶药产业发展潜力巨大。近年来,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立足本地之源不断推陈出新,通过“四个强化”措施,建立、完善和提高中药民族药质量标准,制修订中药民族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450项,对保证中药民族药质量,促进中药民族药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催开了中药民族药“标准之花”。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10月21日至22日,由广西药检院化妆品所、药理毒理所组成的调研组,在罗轶副院长带领下,深入北海、柳州两地的相关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调研,旨在挖掘广西特色动植物资源,加强技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形成院企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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